州商发〔2008〕69号
各县市商务局:
接湘商人[2008]16号文件通知,省商务厅定于2008年8月19日至22日在长沙举办全省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第二期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县市商务局长。
二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8月19日下午报到,8月20日上午开班,8月22日下午结业。培训地点为湖南省委招待所(长沙市韶山北路20号,总台电话0731-2263997,2263998)。
三、培训目的
进一步认清当前商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,准确把握国家和我省对商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,进一步理清解决商务工作重点、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思路,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、科学管理和服务大局的能力。
四、培训内容
培训内容包括对外贸易、加工贸易、服务贸易、对外经济合作、国内贸易五个方面,重点是开放型经济的两个战略支点即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。
五、组织实施
(一)本次赴省培训由州商务局局长带队。请各县市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单于8月1日前传真至州商务局办公室,联系人:王永红 联系电话:8528266 传真:8528255
(二)培训费用由省商务厅承担,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。
附: 全省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第二期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单.doc
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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